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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释永信事件中法律监管缺位下的宗教资本化困局
发布时间:2025-08-01  |  浏览:23

2025年7月27日,中国河南省少林寺管理处发布情况通报:“少林寺住持释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项目资金寺院资产;严重违反佛教戒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门联合调查。”次日,中国佛教协会发布公告:“释永信的所作所为性质十分恶劣,严重败坏了佛教界的声誉,损害了出家人的形象。根据河南省佛教协会报来的《关于注销释永信戒牒的报告》,中国佛教协会同意对释永信(俗名:刘应成)的戒牒予以注销。“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的陨落,是一场跨越十年的制度性溃败。2015年弟子释延鲁举报其“侵占资产、育有私生子”未得到查处,2025年相同指控却被官方证实并依法查处。这场戏剧性反转背后,暴露出宗教资本化浪潮中法律监管的深层断裂。



01

罪名分析


在释永信事件中,首先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构成核心指控。根据《刑法》第271条及第272条,释永信作为少林寺负责人,若利用职务便利将寺院资金资产非法占为己有或挪作私用,即触碰刑事红线。少林寺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其资产依法属于公共或信众共有财产。具体指控指向其将寺院香火钱、门票收入(年约3亿元)转移至个人账户,用于购买豪车、包养情人等挥霍行为,或挪用于亲属经商投资,而两罪关键区别在于主观意图:

职务侵占罪要求证明“非法占有目的”,需完整证据链(如银行流水、虚假发票)证明资金最终归属个人;

挪用资金罪则聚焦“暂时使用”,若查实资金被拆借超过三个月或用于营利活动即构成犯罪。

司法实践中,两罪量刑均可达五年以上,若郑州4.52亿元购地款等大额资金涉案,刑期可能攀升至顶格。

其次释永信的双重户籍疑云也涉及伪造证件罪。释永信被曝拥有多重身份,若查实使用伪造身份证件,则触犯《刑法》第280条。此罪虽量刑较轻(三年以下),但叠加前两罪后,依据数罪并罚原则,最终刑期将显著高于单一罪名,可能在十年以上区间。



02

制度漏洞


而释永信何以能将少林寺打造成如此庞大的“商业帝国”?这还要归功于公司架构的设计,释永信通过其早期控股的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搭建包含18家企业的资本网络,注册资本高达3.5亿元。这看似合法的公司化面纱下,藏着三重制度漏洞:

1、宗教财产遭遇监管悬置。当香火钱注入企业账户,其法律属性即刻模糊,《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二条认定其为信众共有财产,《公司法》却视作法人财产。监管主体在宗教局与市场监管局间推诿,监管形同虚设。

2、监督机制系统性瘫痪。少林寺三十八年未公开审计报告,仅承诺“对主管部门开放”,导致《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八条以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公众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3、权力世袭催生封建式垄断。自1987年上位至今,释永信通过控制“少林寺管委会”人事任免权,形成“方丈-嫡传弟子”的权力闭环。当弟子释延鲁2015年发起举报时,其担任的武僧团团长职务次日即遭罢免。这种不受制约的权力结构,使宗教领袖异化为“披着袈裟的CEO”,最终导致腐败制度化。



03

法律困局


释永信案折射出宗教法规与商业实践的世纪性错位,首先是法律适用陷入停滞,寺院资金进入公司账户后,宗教局的检查权止步于《宗教事务条例》赋予的“规范宗教活动”,对商业行为无权干涉;市场监管部门则因“宗教特殊性”不敢深查,最终不了了之。

其次是规则空白导致犯罪,因为现行法律并未界定宗教人士经商边界,释永信以方丈身份担任十余家公司高管竟完全“合法”,更吊诡的是,当寺院资金通过股权架构变为企业利润后,《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办法》的监管要求则自动失效,从而导致资金流动失去监管,导致后续犯罪。



04

总结


释永信事件的真正警示,在于暴露了宗教治理现代化的致命迟滞,为了破解当前宗教资本化困局,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供诸君参考:

1、 在法律层面制定《宗教法人条例》,明确宗教财产进入商业领域后的审计规则与税收标准;

2、 在监管层面建立宗教、公安、税务、市监四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对亿元级宗教资本实施穿透式监管;

3、 在治理层面强制推行宗教组织负责人任期制,彻底终结“终身方丈”的“封建残余”。

唯有将资本关进制度的铁笼,让信仰重归心灵的净土,少林寺的钟声才能再度涤荡世道人心。否则,今日释永信的审判台,明日或将成为整个宗教商业化模式的祭坛。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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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小健  律师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决策委员会委员、执行委员会主任;兼任广州、南京、衢州、宝鸡、宜春等多地仲裁机构仲裁员、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行业导师、盐城师范学院法学院兼职教授;先后被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属分会、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优秀律师”、“优秀建设工程房地产业务奖”、 “十佳公益律师”等荣誉称号或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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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明  律师


石城启邦显辉(南京)联营律师事务所


石城涉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苏泰国海外中心联络人,泰国南通商会常务理事中泰法律顾问,英国阿伯丁大学国际商法硕士。

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多起海商海事案件,包括货运代理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等。服务多家企业赴境外开展投资并购工作,涉及国家及地区涵盖香港、美国、德国、新加坡、泰国、柬埔寨等地。

业务领域:海商海事、跨境投资、建设工程、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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