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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案例

司法实务中,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类案件往往时间跨度长、历史遗留问题多、土地规划变迁复杂。这类案件证据链条一旦存在断裂,往往就隐藏着辩护的关键突破口,也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经验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日,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袁巍律师、程腾飞律师办理了两起同一批次、案情高度关联的土地类刑事案件。辩护律师从侦查阶段即第一时间介入,通过精细化阅卷、系统性法律论证和坚持不懈的沟通,两度推动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帮助两名当事人分别取得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两起案件的当事人系亲属关系,因多年以前历史遗留的土地使用与开发问题,被指控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其中一名当事人还被指控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两案涉案土地存在交叉重叠,时间跨度长达二十余年,涉及村委会决策、公司设立与经营、土地承租与转让、厂房建设等多个环节,案情较为复杂。
【案件结果】
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即第一时间介入,会见当事人、详尽梳理案情,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在审查起诉前顺利为两名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变更了强制措施,为后续辩护工作赢得了充分空间。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对两案均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辩护律师持续跟进,就土地历史沿革、用地性质认定、犯罪构成要件等问题提出系统性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全部核心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两名当事人均不予起诉。




【办案心得】
接受委托后,两位辩护人即第一时间介入两案,逐页阅卷、逐项核实,梳理涉案土地的时间线、权属脉络与人员关系,找到了案件区别于普通土地类刑事案件的关键突破口,最终从细节切入、以法理支撑,层层突破办案难点。
一
第一时间介入会见,全面梳理案情脉络
辩护人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一方面对当事人做专业辅导,告知法律风险和诉讼权利义务,强调实事求是的案件处理态度;一方面详细了解每宗土地的取得时间、来源、审批情况、使用经过、建设主体、收益分配以及当事人在各环节中的实际角色。同时,辩护人与侦查机关及时沟通,获悉案件最新进展,并据此从犯罪构成、证据充分性等角度提出初步辩护意见,积极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并最终顺利地为当事人变更了强制措施。
二
精细化阅卷,紧扣土地性质认定争议与诉讼时效
涉案土地的历史使用情况极为复杂,不同时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存在明显差异,部分土地在当事人行为发生时已被长期用于工业生产或已纳入非农用途规划,且未占用基本农田,土地性质认定存在重大疑点。同时,本案时间跨度较大,辩护人指出,相关行为早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时效问题也成为本案的核心辩护点之一。
三
紧扣犯罪构成要件,论证主观故意与因果关系证据不足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相应违法犯罪行为。辩护人指出,两名当事人所参与的土地开发和厂房建设,多系经村委会集体决策、经联合社同意承租,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或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土地收益亦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和公司运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两名当事人具有相应犯罪的主观故意,当事人个人行为与涉案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亦难以准确界定。
四
坚持不懈推动两次退侦,以有效辩护实现最佳结果
在审查起诉期间,辩护人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书面提交辩护意见,逐项指出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具体表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辩护意见,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虽两次补充侦查并重报,但核心证据问题未能有效解决。检察机关最终认定两名当事人犯罪事实均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土地类刑事案件时间跨度长、历史遗留问题多、行政规划变迁复杂、证据链条容易断裂。两案的成功辩护,关键在于不固化办案思维、不盲从“涉地即入罪”的惯性认知,紧扣土地性质争议、诉讼时效、犯罪构成要件多维度展开辩护,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当事人权益的统一。同一批次两起案件均获不起诉,既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办案的态度,也彰显了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在土地类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