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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析实务 热烈研讨促成长--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举办劳动争议案例线上分享会
发布时间:2026-09-04 | 浏览:20

2026年8月31日,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王依冉律师以线上形式作劳动争议案例实务分享。原定一场的交流,因与会同仁讨论热烈、意犹未尽,先后连开三次线上会议室,尽兴方散。

分享从一起真实案例讲起: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将研发部门跨省搬迁,并承诺薪酬待遇不变;员工不愿随迁,双方就解除方案多次协商未果。此后,公司先后两次发出解除通知,员工则提起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竞业限制补偿等合计约42万元,又另案起诉公司未出具离职证明致其损失、名誉权侵权等,公司亦反诉员工未完成交接造成的损失,纠纷横跨仲裁与诉讼多线战场。
随后,王依冉律师围绕三个争议焦点与大家逐一探讨。一是劳动关系何时解除。她从形成权理论切入,指出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属形成权,解除通知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对方同意;用人单位事后难以单方撤回,唯有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恢复劳动关系。二是能否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她剖析了“客观情况”须具备外部性、不可预见性与重大性,并结合本案工作地点跨省变动、岗位报酬未变的情形,探讨该条款的适用空间。三是“无密可守”的非核心员工所签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必然有效。她区分主体适格与条款效力两个层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就竞业限制主体泛化、拒付补偿金等实务问题交流看法。
整场分享既有裁判规则的梳理,又有办案细节的复盘。与会律师围绕解除程序合规、通知撤回效力、竞业限制边界等话题畅所欲言,观点交锋不断。大家表示,案例研讨将抽象法条落到具体场景,对办理同类劳动争议案件很有启发。
以案说法、以学促干。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搭建专业交流平台,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