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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与本所联袂举办公法学术沙龙
发布时间:2025-07-03  |  浏览:47

2025年6月29日,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协助南京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成功举办了第一期公法学术沙龙——“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本次沙龙汇聚了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纪检监察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湖南大学法学院、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等国内行政法学界众多优秀青年学者,展开了深入且富有成效的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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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龙合影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督委员会主任孙向任在沙龙上致辞(节选):“实践中很多法律问题错综复杂,仅仅在一个部门法范围内很难找到解决问题正确方法或最佳路径。需要我们站在不同的法律视角审视问题,才能厘清法律关系,精准认知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行政法涉及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律师执业不可偏废和忽视的。

律师虽然广泛参与法律实践,但是我们往往仅围绕个案进行拓展性研究,很少潜下心来系统学习和研究法学理论,对法学前沿问题甚至茫然不知。这就容易导致我们对法律问题的认知缺乏相应的深度和精准度。法学家的尊贵在于其基于深厚的法学理论塑造了法律精神和法律方法,我们十分需要通过学术交流汲取这种精神和灵感。一堂课、一个讲座,或者像今天这样的一个沙龙,都会对我们法律实务工作给予灯塔式的指引。当然,法律实践也是孕育法学理论的土壤。脱离实践,理论将成为无源之水。通过类似今天这样的交流,归纳梳理法律实务中的问题和困惑,希望能对法学研究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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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向任主任致辞

本次沙龙,在南京大学法学院李晴副教授的主持下,分别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五位学者作主题报告。五位报告人从不同角度切入,分享了有关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的最新相关学术思考。与会者从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到社会实践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南京大学法学院王太高教授作总结性发言,首先充分肯定了本次沙龙活动的积极反响,特别指出,“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这一表述相较于其他表述具有更广泛的外延,涵盖了行政法领域的各类权利义务关系。王教授强调,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的来源、认定与适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法学理论问题,需结合实践案例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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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太高教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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