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城文化
【写在前面】 律师的日常,远非影视剧里的唇枪舌剑。更多时候,我们是在与时间赛跑,与程序博弈,在看似平淡的流程中处理着各种意想不到的“险情”。 这篇笔记,记录的便是一次为争取关键会见而争分夺秒的真实经历。其过程之“惊心动魄”,不在于案情本身,而在于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功亏一篑的巨大压力。 希望其中的经验与感悟,能为同行们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案情摘要】 案件性质:刑事申请再审案件。 核心任务:委托人在监狱服刑,承办法官定于下周二赴监狱询问。我方作为代理律师,必须在法官询问前完成会见,了解委托人状态,进行最后的沟通与辅导。 时间窗口:上周三下午获知消息,法官下周二到监狱询问,满打满算只有三个完整工作日(周四、周五、周一),其中还需要提交申请会见材料、等待监狱安排会见时间。 【办案经过:一场与程序的赛跑】 第一阶段:启动与碰壁(周三、周四) 周三下午:获知法官行程,“警铃”大作。刑事再审,每一次与司法机关的接触都至关重要。法官的这次询问,直接关系到再审申请的走向。我立即安排搭档准备全套申请会见材料,盖章备用。时间,是此刻最稀缺的资源。 周四上午:考虑到邮寄耗时,我决定亲自前往监狱递交申请会见材料,试图“特事特办”。然而,现实给了我第一个“下马威”——监狱接待中心明确表示:不当面接收任何材料,一切须通过邮政EMS快递。这是遇到的第一个程序性障碍。接待中心的男警官(之前一次会见有过接触)给了办公室的电话,办公室的女警官在电话中重申了这一规定。但男警官也提供了一个关键信息:如果周五能收到材料,下周一上午或可安排。于是,出了监狱大门,立即导航到附近邮局,通过EMS将申请会见材料寄往监狱狱政科。 第二阶段:等待与煎熬(周五至周日) 周五:一早便开始刷新EMS物流信息,显示“已妥投”。心中稍定,立刻开始联络。电话先打给办公室女警官,回复称刚去收发室取过信件,但没有我的。这让我心头一紧,可能是“前脚取完,后脚送到”。我尝试商请她能否再跑一趟,但被以“理解一下我们的工作”为由婉拒。下午,又多次致电办公室和接待中心,未果。整个周五,都在这种不确定性的煎熬中度过。 周六、周日:律所合伙人会议,虽然身在会场,但心始终悬着。会见能否安排,直接影响到我们整个再审策略的部署。周日晚,和同事喝完酒后仍不放心,回到办公室梳理思绪,直至凌晨两点才回家,三点多睡觉。这不仅仅是一次会见,它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和律师的职责。 第三阶段:冲刺与转机(周一) 清晨6点30分:起床,7点多洗漱完毕,打车直奔办公室。 上午9点10分:我选择了一个相对稳妥的时间点(避免刚上班就催促,留出缓冲时间)致电接待中心男警官,答复是“还没收到材料”,我的心沉到了谷底。但我没有放弃,追问:“警官,如果今天收到,是否还有机会?”他表示:“只能上午,下午没时间了。” 果断决策:挂断电话,我立即致电办公室女警官。她同样表示没看到材料,但我请求她能否再帮忙去收发室找一次,女警官让我留下了手机号码。放下电话,我没有丝毫犹豫,当即做出决定:不等确认,立刻开车出发去监狱。理由很简单:万一材料找到可以安排,从市区赶过去需要时间,届时再出发就来不及了。这是“预判式”的行动,也是唯一的选择。 峰回路转:在去往监狱的路上,奇迹发生了。接待中心的男警官来电:“上午可以安排会见了,你几点能到?”我立刻回复:“您好,警官,我已经在路上了!十点多一点就能到!”电话那头传来一句:“好,要快。” 最后冲刺:抵达监狱门口,发现车位已满。我当机立断,将车往回开出数百米停好,然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近一公里赶到会见中心。路上,男警官再次来电催促:“人已经带到会见室了,快一点!”当我气喘吁吁地跑到会见中心门口,他已拿着手续在等我,让我立即进去找一位沈警官。见到沈警官后,他带着我一路安检、查验身份、刷了数次脸、通过层层关卡,最终在10点30分见到了当事人,并在11点前的宝贵半小时内高效完成了所有沟通。 【办案心得与启示:提炼给同行的三点建议】 这次“惊心动魄”的会见,表面看是运气,实则是几个关键原则在起作用。 01 程序细节是魔鬼,主动核实是根本。 教训:不能想当然。即便有过一次会见经验,也不能认为流程可以改变。最初试图“当面递交”就是基于惯性思维,结果碰壁,浪费了宝贵的一天时间。 建议:办理任何需要与公权力机关打交道的事项前,务必通过电话等方式,将最新的、最准确的办事流程核实清楚。 问清楚“找谁”、“怎么办”、“需要多久”,可以避免大量的无用功和时间成本。 02 沟通艺术是“软实力”,更是“生产力”。 感悟:自始至终,无论是面对接待中心的男警官还是办公室的女警官,我都保持了极大的尊重、耐心和礼貌。在请求帮助时,大量使用“请”、“麻烦您”、“谢谢”等词语,以致女警官多次说不客气。虽然周五的请求被婉拒,但我相信这种“如沐春风”的沟通方式,给对方留下了良好印象。这或许是周一男警官愿意主动帮我跟进、找到材料后第一时间通知我、甚至在门口等我的重要原因。 建议:永远不要低估职业礼仪和沟通态度的力量。我们与办案人员并非对立关系,而是法律程序中的不同角色。一个礼貌的微笑、一句诚恳的“谢谢”,可能会在关键时刻为你打开一扇意想不到的方便之门。这种“软实力”的“回报率”极高。 03 “预判式”行动是专业素养的终极体现。 复盘:本次会见能够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是我在未得到确切答复时,就果断开车前往监狱。如果我选择在办公室等待电话,那么即便警官在10点钟前通知我,我也绝对无法在允许的时间内赶到并完成会见。 建议:在处理时间紧迫的事务时,必须具备“预判式”行动的能力。这要求我们: 推演流程:预想出事情发展的最佳路径和最坏可能。 抢占先机:在不确定性中,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行动方案,提前行动,以行动去创造机会,而不是被动等待机会。就像这次,我用“在路上”的时间,换来了“可以会见”的可能。 【结语】 作为律师,我们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懂得洞察人性、熟悉规则。这次会见,全程高度紧张,但结果令人欣慰。它再次证明,专业的胜利,往往来自于对细节的极致追求、对人性的温暖关照,以及在压力之下果断决策的勇气。感谢监狱各位警官的通情达理,对律师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那个在关键时刻选择“先跑起来”的自己。 希望这篇笔记,能与所有在路上奔波的同行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