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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江苏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可行性分析
发布时间:2024-11-27  |  浏览:509

摘要:自2021年11月5日海丝中央法务区在厦门落地以来,在提高涉外法务服务能力,建设一流法制化营商环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等多方面均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此,江苏省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区域。本文将从江苏省的历史、地理、经济及政策等法规等方面就在江苏建设海丝中央法务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关键词:海丝中央法务区、江苏省、海洋经济、涉外法治、“一带一路”


海洋经济作为沿海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最具活力和前景的领域之一,发展海洋经济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早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已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于同年提出了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共同构成“一带一路”倡议。2022年,正式将建设海洋强国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作出了“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重大战略部署,由此可见,深化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实务合作乃重中之重。

伴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该倡议也逐渐获得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的支持和参与,“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互联互通更加深入,跨国经济走廊和经贸合作日益深化,但也导致法律领域更加广泛,法律关系更加复杂,法律体系更加多样1。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面临着沿线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及政策各不相同的情况。因此,要实现沿线各国多元化、自主化、平衡以及可持续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

一、 海丝中央法务区概况

(一)设立背景

福建作为中国东南沿海的经济文化重要省份,福建不仅是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窗口,福建泉州还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证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之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福建凭借其独特的地理、文化和历史优势毋庸置疑成为了中国与东南亚及世界其他地区连接的战略枢纽。而伴随着国际经济的全球化飞速发展,国际商业往来中的商事诉求也日益复杂化,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调控手段保障国际贸易的安全与公平,如何提供一个公正、高效率且受国际认可的法律服务平台成为了当前的迫切需求。

与此同时,2021年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集体会见出席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外方代表团团长时指出,当前,以海洋为载体和纽带的市场、技术、信息、文化等合作日益紧密,中国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就是希望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蓝色经济发展,推动海洋文化交融,共同增进海洋福祉2。而再往前一个月,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办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更高水平开发型经济新体制。为打造一个国际化、专业化、便捷化的法律服务平台,福建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商融合、以商代法、以法促商”的理念,创新提出了打造海丝中央法务区,并于2021年11月5日正式落地厦门,同时也配套出台了各项政策文件以完善海丝中央法务区的职能搭建。

海丝中央法务区从厦门启航,逐渐扩容至福州、泉州两个片区。各地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厦门片区先行先试,出台《支持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在完善法务产业生态圈等多方面实践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福州片区发挥省会城市优势,创新“政务+法务”发展模式;泉州片区推动完善一区多园布局,“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入选2023年地方改革典型案例。省、市、县(区)上下一心,全方位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从“一纸规划”到“多点开花”3

(二)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功能

海丝中央法务区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优化法律环境,促进商事纠纷的快速解决,提高区域的国际法律服务能力,推动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主要有如下几项功能:

1、 国际商事纠纷解决

作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法务区域,海丝中央法务区的核心功能就是提供国际商事积分解决服务。海丝中央法务区积极推动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调解中心等机构,以提升中国在全球商事解决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 法律服务平台集中

当前入驻海丝中央法务区的法律服务机构已经涵盖了跨境投资、国际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多领域,逐步形成了一个集国际商事审判、仲裁、调解、法律咨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该平台现已能够为相关企业提供从合规管理到争议解决的全方位服务,尤其是适用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经贸活动相关的法律需求。

3、 国际法律合作促进

海丝中央法务区不仅是一个国内法务区,更是一个国际法律交流合作的桥梁。通过与世界主要法务中心和仲裁机构合作,福建将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法务体系,推动国际间业务合作交流的同时,它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务合作的交流平台,旨在通过加强法律领域的互信与合作,促进地区的全球化发展。

4、 政策环境优化

海丝中央法务区通过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政策环境的优化。旨在为进驻企业提供更加透明、强化、稳定的法律及政策保障。政府将提供一系列支持政策,如税收优惠、法律服务便利化等,吸引全球优秀的法律服务机构与专家人才集聚。

5、 地区经济发展推动

海丝中央法务区的设立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的经济发展。通过增强国际商事法律服务能力,海丝中央法务区能够吸引大量国际企业和跨国公司落户福建,在进一步推动福建的开放型经济同时,该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建设也有利于提升福建在全球金融、贸易等领域的竞争力,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就在2024年9月,海丝中央法务区发布了其2024年度十大成果,笔者在此仅就部分列举

1、 海丝中央法务区成为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新名片”

自2021年11月以来,该法务区始终坚持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法治创新平台和法律服务高地,已逐步成为“海丝”核心区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之一,截至当前,已有近4000家法务,泛法务机构入驻,所服务企业超20000家,吸引了来自全国各省(区、市)以及美国、巴西、匈牙利、新加坡等44个国家爱和地区的1000多批次、超120000人次前来访问交流。

2、 法商融合服务体系加速完善

依托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目前已聚集了超过70家法务、泛法务合作共建机构共同搭建企业“出海”平台开展国别法律研究,当前已设立巴西、俄罗斯、阿拉伯地区海外服务中心,服务网络覆盖了高达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3、 办理了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国际商事海事典型案件

海丝中央法务区创新了国际商事海事审判机制,发布了全国地方法院首份种英文版本的法庭规程以及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大力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区域内国际商事法庭、涉外海事法庭自成立以来累计受理商事海事案件2300多件,案件标的总额超过了190亿元,涉及40余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办理的适用《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共同海损纠纷案以及使用《蒙特利尔公约》示范提审联邦快递诉厦门某公司航空货物运输系列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大大提升了我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国际影响力。

4、 搭建了涉台法律服务新矩阵

海丝中央法务区落地了省市区三级联建的涉台公告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研究中心、涉台仲裁中心、台湾公证文书对比验核中心、涉台司法展示基地、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等,搭建了涉台案件执行款“跨海峡”便利支付渠道,使得涉台法律服务进一步精细化、专业化、便利化。

5、 打造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基地

以海丝中央法务区为实践平台,落实法务人才专项激励政策,与众多高校联合共建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海丝基地、多次开展律师涉外实务培训,自2023年9月以来,提供涉外实习岗位200多个,举办涉外法律培训60多场,获得了线上线下超10万人次参与。

由此可见,海丝中央法务区自建立以来,在提高涉外法务服务能力,建设一流法制化营商环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等多方面均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全国推广学习。

二、关于在江苏开展海丝中央法务区探索

(一)历史渊源

江苏作为中国古代海上、陆上交通“十字路口”,在海上丝绸之路的开辟与发展中均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江苏省会南京更是中国“四大古都”中唯一位于南方的城市,也是长江汇入江苏的第一站,其依靠着自身“通江达海”的地缘优势以及“十朝都会”的政治优势成为了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尽管当前泉州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证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但是江苏经过多方争取,并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认为明朝时期郑和下西洋的船队在南京启航后第一站到达太仓的刘家港,与其他船队汇合后开到了泉州的太平港准备补给,并等候太平洋季风的到来,所以很多专家认为南京是造船地、决策地,太仓港是起锚之地、太平港是启航之地4

郑和的七下西洋,将海上航线的西端港口延伸到非洲东岸,见证了海上丝绸之路由单向到多向、由线状到网状的发展过程,拉开了世界大航海的壮阔序幕5。由此可见,江苏与海上丝绸之路有着浓厚的历史渊源。

(二)地理优势

江苏是全国唯一一个同时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既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也是长江经济带上的主要城市之一,是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区域。

江苏由连云港、盐城、南通构成绵延近一千公里的绵长海岸线,其中江苏连云港是我国“一带一路”计划中六大经济走廊之一新亚欧大陆桥的起点,早在百余年前,孙中山就提出过在连云港建设“可容巨舶”的海州港设想,现如今,连云港已是中国十大海港之一且坐拥“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首个建成的实体项目——中哈连云港合作基地。盐城拥有着江苏省最长的海岸线、最大的沿海滩涂、最广的海域面积、最深的开发腹地,同时,近年来盐城围绕着畅通海路大通道持续推进口岸软硬件设施建设和规则标准“软联通”,提高口岸与重要枢纽基础设施的“硬联通”水平,高标准建成盐城电子口岸平台,持续优化国际船舶靠泊、安全检查等手续办理,盐城港“一港四区”的布局实现了海运口岸南北开放全贯通6。南通位于江苏东南部,长江三角洲北翼,可通达中国沿海和世界各主要港口,其铁路又与欧亚大陆桥相连,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随着沿海开发这一国家战略的确定,使得江苏在海上丝绸之路中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得到彰显。

(三)经济优势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经初步核算,2023年江苏省地区生产总值128222.2亿元,比上一年度增长5.8%,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0487元,比上一年度增长5.6%,其中扬子江城市群、沿海经济带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1.4%、20.3%7。另外,江苏对外贸易稳中提质,全年进出口总额5.2万亿元,同比下降3.2%,占同期全国进出口总额的12.6%。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进出口3万亿元,占比57.3%;加工贸易进出口1.7万亿元,占比31.6%。从经营主体看,民营企业进出口2.4万亿元,规模创历史新高,增长8.5%,占比较上年提升4.9个百分点至45.2%。从主要市场看,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2.3万亿元,增长0.9%,占比较上年提升1.7个百分点至42.9%;对中东地区、非洲、印度进出口分别增长19.7%、8.9%、6.9%。从出口产品看,手机、船舶、“新三样”产品出口分别增长69.1%、37.1%、12.3%。双向投资持续推进。全年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481家,实际使用外资253.4亿美元。全年新增对外投资项目1242个,同比增长46.1%;中方协议投资额111.6亿美元,同比增长15.5%。新增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项目647个,同比增长107%;中方协议投资额66.8亿美元,增长72%。新增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国投资项目612个,同比增长109%;中方协议投资额62亿美元,增长83.5%8

根据《2023年江苏省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经初步核算,2023年全省实现海洋生产总值(GOP)9606.9亿元,比上年增长6.7%,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7.5%。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7%,海洋船舶工业全年实现增加值303.6亿元,全年造船完工量1929.5万载重吨,均较上年获得显著增长,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港口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海洋工程建筑业持续增长,全年实现增加值271亿元。同时,智慧港口建设加快推动,江苏省海洋交通业全年实现增加值1543.8亿元,全年全省沿海沿江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28.6亿吨,比上一年度增长7.6%,海洋交通运输业整体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9

根据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江苏对中国海洋新兴产业指数的贡献度为15.1%,居全国第一,同时,截至2024年10月22日,江苏省海洋产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已达到280家,占全省“小巨人”企业总数的13.7%10

尽管与广东、山东等沿海大省相比江苏海洋产业仍存在较大的短板,但相信随着后续江苏省及各市区政策的陆续出台,江苏将加快速度提升海洋经济水平,努力建设成为全国一流海洋经济大省。

(四)政策及法律扶持

早在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了《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该条例从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构建服务支撑体系等方面对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了较为全面的规范,其中第二十条第一款则明确提到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拓展提升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等传统海洋服务业,扶持海洋文化、涉海信息服务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11”作为全国首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既为促进江苏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也将为沿海省份相关立法提供有益借鉴。此后,江苏省各市也相继开展相关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的制定工作。

2021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该份规划强调了江苏沿海地区的战略定位,即长三角区域重要发展带、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东西双向开放新枢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宜居地。同时在总体布局中明确提出打造“三大片区”:

1、陆海联动区,依托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连云港,深入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强与陇海沿线地区的协同,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以建设“一带一路”国际枢纽海港为重点,加快发展临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拓展强化现代服务业功能,推动连云港海港、徐州国际陆港、淮安空港“物流金三角”联动发展,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建设成为陆海通道战略枢纽12

2、河海联动区,依托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盐城,以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通道和河海联动开发为重点畅通与淮河中上游地区联动大通道,加强与沿淮城市产业合作,建设绿色能源基地,发展海洋经济和生态经济,引领带动淮河生态经济带加速发展13

3、江海联动区,依托江海门户南通,以建设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为重点,打造“江出海、海进江”双向联通新枢纽。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建设,成为上海大都市圈功能拓展、科创产业协同、先进制造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14

同时,规划要求通过采取完善港口功能布局、推进码头和进港航道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港口服务功能,积极探索构建长三角港口群一体化治理体系,协同打造世界级港口群以及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

随后,2023年8月1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全省海洋产业增加值突破到4200亿元,并于2030年突破6800亿元,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海洋产业创新高地,使海洋经济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该份行动方案围绕着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电力业、海洋渔业、海洋药业和生物制品业、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海洋技术服务业、海洋信息服务业等十个海洋产业对全省、市各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分工及要求。同时进一步实施海洋产业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叠加的区位优势,进一步促进全省海洋产业融合发展并持续深化国内外交流合作。另外,该份行动方案也指出至2025年,要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形成10家四至边界清晰、产业特色鲜明、企业融通发展、功能配套完善的海洋产业特色园区,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023年12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的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其中明确至2025年,形成立足江苏、服务全国、辐射共建“一带一路”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在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机构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服务领域拓展和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一批示范性、标志性成果,并至2030年形成与江苏经济发展和开放水平相适应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15

同时,上述《关于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的实施方案》中还明确提出了要支持设立海商海事专业仲裁平台,对此,江苏省司法厅在对《江苏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79号提案的答复中作出如下工作部署:

1、研究探索引进海事领域专业仲裁机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作为总部在上海的以解决海事海商争议为特色的全国性仲裁机构,当前仅在天津、大连、青岛、舟山、厦门等地设立了分会或仲裁中心。因此,江苏省司法厅正努力协调沟通,指导南京市江北新区依托国际法务区建设,积极引进中国海事海商仲裁委员会在江苏省设立分支或派出机构16

2、加强省内仲裁机构海事仲裁平台建设。现阶段,江苏省司法厅已将海商海事专业仲裁平台建设列为省厅重点工作项目予以推动。指导南通仲裁委在吕四港海商海事仲裁中心的基础上,围绕航运商贸、船舶修造、船舶交易、港口建设等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服务需求加快打造海商海事领域专业仲裁平台,充分发挥仲裁制度在海商海事领域争议中的作用17

3、广泛开展海事领域争议解决合作。今后江苏省将进一步推动省内仲裁机构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等沟通合作,积极引导企业在船舶建造、修理、租赁、融资、货运等合同中将仲裁约定为争议解决条款并指导仲裁机构深化海事领域诉裁调紧密衔接,同时,支持省内仲裁机构加强与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等专业仲裁机构和平台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海事仲裁服务能力18

4、强化海事领域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今后,江苏省将以本省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为契机,通过加强与相关法学院校合作、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开展海事业务专题培训和研讨交流、引进国际优秀仲裁院参与海事仲裁工作等多种途径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健全适应海事仲裁发展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江苏省海事仲裁品牌19

截至2023年底,我国注册船员总数为1982163人,同比增长4.5%,全年外派海员共计143582人次,同比增长13.3%20。其中,江苏省船员总数占比超七分之一,为帮助船员及小微船企处理、解决日益增多的法律问题和纠纷,2024年7月11日,南京市司法局会同南京海事局、南京海事法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仲裁委员会联合成立全国首个海商海事法律公益服务中心南京海商海事法律公益服务中心,旨在为广大船员及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一站式解纷、多元化解纷等优质法律服务。与此同时,江苏省律师协会积极贯彻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加强与海洋相关产业链的法律研究,深度参与全省海洋产业发展,迅速组建海商海事专业法律人才库,以期集中全省律师专业资源,助力江苏省海商海事法律服务建设,截至2024年10月,江苏省已有91名律师进入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45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4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协“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316名律师入选省级涉外人才库,法律服务涵盖国际贸易、海商海事、能源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等9个涉外专业领域21

综合上述分析,江苏省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区域,无论是从历史角度还是地理角度都与海上丝绸之路有着不解之缘。除此之外,江苏作为全国率先开展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的省份,当前已在涉外法治领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同时,江苏也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创新制定了《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为江苏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也为各沿海省份的相关立法提供了借鉴。为此,笔者认为今后在江苏省范围内探索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必将大有可为。


引注参考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19〕29号,2019年12月9日发布。

【2】《习近平集体会见出席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外方代表团团长》,载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xinwen/2019-04/23/content_5385354.htm,2024年10月21日访问。

【3】《我省创新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海丝扬帆 法治护航》,载福建自贸试验区门户网站,https://www.china-fjftz.gov.cn/article/index/aid/22882.html,2024年10月5日访问。

【4】《普及海洋文化 增强全民海洋意识——记“江苏中心”理事文化系列讲座第十五讲》,载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网,

http://jicec.org/english/jldt/detail.asp?ID=1050,2024年10月21日访问。

【5】《普及海洋文化 增强全民海洋意识——记“江苏中心”理事文化系列讲座第十五讲》,载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网,

http://jicec.org/english/jldt/detail.asp?ID=1050,2024年10月21日访问。

【6】《盐城港“一港四区”全部正式对外开放》,载江苏省人民政府网,

https://www.js.gov.cn/art/2023/7/14/art_84324_10955838.html,2024年10月21日访问。

【7】《2023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载江苏省统计局官网,https://tj.jiangsu.gov.cn/art/2024/3/5/art_85275_11164695.html,2024年10月22日访问。

【8】《2023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载江苏省统计局官网,https://tj.jiangsu.gov.cn/art/2024/3/5/art_85275_11164695.html,2024年10月22日访问。

【9】《2023年江苏省海洋经济统计公报》,载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https://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GJAttach/1713841964192.pdf,2024年10月22日访问。

【10】《我省海洋产业“小巨人”达280家》,载江苏省人民政府网,

https://www.jiangsu.gov.cn/art/2024/10/23/art_60095_11395441.html,2024年10月23日访问。

【11】《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19年3月29日发布。

【12】《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wb/202112/P020211227534049477667.pdf,2024年10月23日访问。

【13】《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wb/202112/P020211227534049477667.pdf,2024年10月23日访问。

【14】《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wb/202112/P020211227534049477667.pdf,2024年10月23日访问。

【15】《江苏启动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载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s://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312/t20231222_492185.html,2024年11月4日访问。

【16】《江苏省司法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79号提案的答复》,载江苏政府法制网,

https://sft.jiangsu.gov.cn/art/2024/7/19/art_74369_11301384.html,2024年11月4日访问。

【17】《江苏省司法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79号提案的答复》,载江苏政府法制网,

https://sft.jiangsu.gov.cn/art/2024/7/19/art_74369_11301384.html,2024年11月4日访问。

【18】《江苏省司法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79号提案的答复》,载江苏政府法制网,

https://sft.jiangsu.gov.cn/art/2024/7/19/art_74369_11301384.html,2024年11月4日访问。

【19】《江苏省司法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79号提案的答复》,载江苏政府法制网,

https://sft.jiangsu.gov.cn/art/2024/7/19/art_74369_11301384.html,2024年11月4日访问。

【20】《2023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网,

https://www.msa.gov.cn/public/documents/document/mtey/nji2/~edisp/20240625112626997.pdf,2024年11月4日访问。

【21】《江苏省多点发力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载江苏国际投资促进网,

https://www.iinvest.org.cn/NewWeb/NewDetail.aspx?menuid=367&newid=7325,2024年11月4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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