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银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
发布时间:2018-03-30 | 浏览:1131
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12月4日,东银所参加了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东山街道街司法所等组织的,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

一、东银普法在行动之家园社区
时间:8:30 am,东银执行合伙人李成敏律师,合伙人周长民律师在行动。
时间:8:30 am,东银执行合伙人李成敏律师,合伙人周长民律师在行动。


二、东银普法在行动之市民广场
时间:2:00 pm 东银合伙人周长民律师、吴佳雯律师在行动。


三、东银普法在行动之儿童伞发放
时间:全天,为儿童免费发放儿童伞。

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东银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每年坚持参与宪法日公益普法活动,以自身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东银所正努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全面深化法治江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