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尧龙律师受聘为常州市光华学校法制副校长,并为该校教职工开展普法讲座!
发布时间:2020-10-23 | 浏览:1316
常州市光华学校始创于1986年,学校地处常州市区中心地段,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是常州市特殊教育的窗口学校。学校立足于教育发展新理念,探求特殊教育发展新思路,努力为特殊儿童提供无障碍教学环境和公平发展的机会,使每一位特殊儿童都能得到多方面发展。二十多年来,学校以爱心至上、教育康复、回归主流为宗旨,不断深化特殊教育改革,以优质的教育服务于特殊儿童,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先后获得了 “全国特奥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常州市文明单位”、“常州市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20年10月23日下午,常州市光华学校聘请潘尧龙律师担任法制副校长。
聘任仪式结束后,江苏东银(常州)律师事务所潘尧龙律师受邀为常州市光华学校教职工开展“《民法典》时代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主题法律讲座。首先,潘尧龙律师通过《民法典》知识快问快答等互动形式,让学校教职工初步认识了《民法典》;其次,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生动形象地向教职工介绍了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管理中应尽的三项基本义务(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最后,结合光华学校的特殊性,潘尧龙律师着重科普了特殊学生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突发癫痫疾病的处理和相关商业保险方面的法律知识。
此次讲座,教职工互动回应效果良好,江苏东银(常州)律师事务所会进一步总结普法经验,以期更好地做好《民法典》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