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依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南京市律协于7月11日至12日,组织举办了“南京律师《民法典》百人宣讲团”试讲遴选活动,省市法院、市司法局、媒体专家和业内资深律师出席并担任大赛评委。南京律协会长贾政和出席活动,南京律协秘书长蔺瑸主持遴选活动。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各主体的民商事活动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具有“里程碑”意义。
其中,在担保物权领域,《民法典》做出了许多重大调整。对市场交易主体,特别是涉及使用债券担保品进行履约担保的金融机构及其他金融市场各参与主体,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担保领域的法律规范相对分散,且不同层级规范在实践中存在部分争议及适用性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典》具有统一担保规范的积极意义,将从根本上推动我国担保制度的发展。
巫肇胜律师从对担保领域的带来的影响,对保证担保的重要调整变化实务分析,对担保物权的重要调整变化及实务分析,对实务工作的重要提醒四个方面众多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民法典》对担保物权领域具有深刻影响和启示。一方面,《民法典》积极顺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需求、新形势,进一步丰富了担保物权领域的“内涵”和模式,为现行担保品违约处置机制的运行提供坚实基础。
巫肇胜律师建议广大律师和企业、普通人,一方面清理现有合同,如果此前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建议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完善;另一方面在今后拟定合同时,如果希望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要事先作出明确的书面约定。
7月15日,南京律师《民法典》宣讲团成立仪式在市律协报告厅隆重举行,评选出68名具有较强专业功底与宣讲能力的律师组成宣讲团。我所巫肇胜律师经选拔成为南京律师《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并自7月下旬至10月底,参加宣讲团将要开展的100天《民法典》宣讲活动,将《民法典》带给更多的机关、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和群众,为普法贡献律师的专业力量,展示作为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