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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银所课题组参与南京市法学会2019年度法学研究重点课题顺利结项
发布时间:2020-07-12  |  浏览:1937



2019430日,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主任汪小青主持的《新形势下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风险及其控制》中标南京市法学会重点课题,2020526日,该课题顺利结项,该课题由律所主任汪小青主持,主要成员有江宁区法学会副会长吕长富、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雅琼、薛陈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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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银所课题项目以《新形势下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风险及其控制》为名,以南京市为切入点展开研究。在长期不懈的搜索文献、整理资料和实地调查后,东银律所课题组所撰写的《新形势下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风险及其控制——以南京市为例》一文,荣登《南京法学》2020版第1期(总第19期)的“法治南京”栏目。《南京法学》是由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主管并由南京市法学会主办的内部资料性出版刊物,该书设置了法学研究、实务探讨、法律文学等法学栏目,是一本能够体现专业性素养、供法律工作者交流经验并受普通读者喜闻乐见的法学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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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上,东银律所课题组所撰写的文章内容对热点问题——新形势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进行剖析,以南京市这一代表性地域为出发点探究防控路径、事前预防和事后调控机制,具有创新性和现实性,获得了较高评价。该文章主要围绕新形势下的涉众型犯罪展开讨论,详细阐述了犯罪风险的防控现状所带来的困境、犯罪风险的防控经验所引发的实践思考、犯罪风险的防控机制所践行的预防措施以及事后调控模式的构造所立足的处置法则。

该文章的具体内容如下:新形势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不仅易损害被害人权益、引发群体事件,更会影响司法公信力、衍生其他的犯罪。在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风险防控机制与事后调控模式的探索中,国内外均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面对南京市在风险控制中的不足之处,应当打造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制度体系,包括采取网络化的治理模式、打造律师公益平台等,同时应当发挥监管部门的防控职能。此外,重视和推进善后维稳工作、建立和完善犯罪处理机制也是有效控制涉众型经济犯罪过程中的必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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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严重危害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秩序。此课题的研究推进和该篇文章的发表有利于以点带面,从南京市自身出发,深刻分析涉众型经济犯罪产生的原因,掌握其规律和特征,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也充分体现了东银律所团队的专业化服务态度和服务技能,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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