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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惠:饮行业知识产权系列之一:商标申请布局
发布时间:2020-06-02  |  浏览:1017

茶饮行业知识产权系列之一:商标申请布局

刘亚惠 刘亚惠说商标  5月8日

有读者留言“好久没更新了”,瞬间感觉很惭愧,接下来准备更新一个系列文章:茶饮行业的知产维权。如果读者对哪些方面的问题感兴趣,也可以留言给我,我会认真准备。


今天我们聊一聊茶饮行业商标申请布局


茶饮行业广义来讲应该包括传统的茶馆和现代的奶茶,传统茶馆与现代奶茶在经营模式和消费群体上都有较大的差异,我对商业上的内容了解不深,只是从自己认知的角度以及法律可能涉及的角度做一些粗浅的分析,如有业内大神觉得有谬误之处,还请指出。


传统茶馆更注重在固定的场所体验茶、茶文化、茶艺、环境等带来的综合性体验,茶本身只是整个服务体系中的一环,而且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一环,那么茶馆本身就更注重综合的服务体系本身,而现代奶茶更注重产品本身,此时在商标申请的布局上,将有不同。


一、类别选择:

传统茶馆

核心重点:第43类(处于餐饮大体系下的茶馆)、第30类(茶)

关联重点:第41类(培训,经营范围可能涉及的关联服务)、第30类(茶饮料,衍生产品),关联重点一般是经营范围扩大或经营模式调整可能涉及的内容,也就是未来有可能会自用。

防御重点:第29类(奶茶)、第32类,防御,意味着这些产品本身与核心内容不具有太大的关联,自用可能性较低。但是如果被他人使用在这些类别上将会降低和弱化核心产品品牌的认知度。


现代奶茶:

核心重点:第29类(奶茶)、第30类(茶饮料)、第32类(果汁饮料)、第43类(较大规模的店铺)。现代奶茶的核心更多的倾向在产品上。

现代奶茶的经营模式不断的在创新,核心产品之外,需要通过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确定关联重点和防御重点,不赘述。


关于第35类,第35类真的是让人费尽口舌的一个类别,事实上第35类与茶饮并无关联,我认为是不需要的类别,但我的建议是注册是最低成本的保护,建议申请注册。很多侵权人会选择申请第35类然后去大肆宣传,加之目前的特许经营备案制度的问题,与第35类中一个项目“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在名称上的重合,使大家普遍认为35类很重要,实则不然。解释起来比较复杂,以后单独开一篇讨论。


在品牌之初,可以根据发展步伐逐步完善上述类别的申请注册,在初具规模之后,应及时扩大保护类别。


二、商标选择:

常见的商标一般有以下元素:中文、外文、数字、图形等

1、商标的识别和传播,是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的重要因素。针对消费群体选择更具识别度的商标会有效增加品牌的传播力度。这点在品牌定位时就确定了。传播这件事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可以直接的读出来,也就是说这个商标是可以呼叫的,我可以通过口头传递给我身边的人,口口相传可能是最快的传播速度了,即使在网络环境下,可以不费周折的书写的商标也是最具传播力的。

2、商标的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是获得授权的重要因素之一,易识别易传播的商标可能会缺乏显著性。显著性的简单理解就是商标尽量要特别,原创度越高越好。

3、商标的不良影响,不良影响简单理解就是要符合基本的公序良俗和道德风尚。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不良影响在不断的变化。例如,不规则的汉字书写曾经可以被接受,但现在就是不良影响。

4、分别申请和组合申请

申请商标时,如果商标中包含有两个以上的元素,也就是说一个完整的商标包含了中文、数字、图形、外文等两个以上的要素,在申请时建议将各元素进行分割,一方面有利于降低申请风险,这一点是由于审查时审查员会将不同的元素进行分别审查,任一元素有授权障碍的,会导致整体被驳回;另一方面是有利于商标的灵活使用,各元素分别申请获得授权后,可以任意组合使用。

在特殊情况下,建议组合申请。一般是指已经长期以固定方式使用但没有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初步检索中又有授权障碍的情形下,建议组合申请。原因在于,长期固定方式的使用可以使商标本身获得显著性或者区别于独立近似元素的特点,使用带来的优势将成为未来授权的重要因素,因此不应分别申请去破坏已经形成的优势。


三、实际使用

我坚信,使用是商标的灵魂。

在实际使用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商标形象的稳定性,商标形象的稳定是品牌知名度的保障,以固定的形态长期频繁的出现在消费者视野中是关键重点。

2、商标使用位置的固定性,茶饮店中,店铺门头、产品包装是重要的位置,商标应以稳定的形态出现在固定的位置确保形成稳定的品牌认知。


现代奶茶不仅仅在产品上有更多的创新,在设计上也是相当亮眼的,颜值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各家均有拿得出手的镇店产品,此时产品的整体形象和产品特有的包装可以考虑立体商标的申请和外观专利的申请。同时各品牌都有自身的slogan,广告语本身也应考虑商标申请予以保护。


今天先聊到这里吧,这是一个充满了交叉点的话题,慢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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